绝情丹 发表于 2020-1-16 15:20

【多说三两句】

本帖最后由 绝情丹 于 2020-1-16 15:26 编辑

       昨天,本人发了一篇乱七八糟的文字,有领导根据坛规要求我提供首发链接,以证明这是我的原创。对此我有我的看法,现实里证明“自己是自己”已经够可以了,玩儿个论坛何必如此认真;再一个,有些东西已经首发很久了,自己都记不得了,以前首发的地儿也物是人非不复存在了,怎么再去证明呢?      但规定就是规定,我可以不接受,但不能去冒犯人家,所以我决定离开了。但今天有朋友在论坛给我留言,我不能不做回应。      首先感谢那位朋友跟我说了那么多,本来我已经离开了,不打算就这个问题有过多的解释,但素昧平生你说了这么多,不管是礼貌还是感动,我都不能置之不理,所以再说几句。本来是想私下探讨的,但无奈论坛不给我这个机会,我无法给那个朋友私下留言回复,所以只好在这里公开回应一下了。没有别的意思,确实是无奈之举,希望可以理解。      关于作品的“原创”问题,其实这是个长久以来在网络中纠结不清的事儿。在十多年前,我的一个朋友,作为论坛的管理,曾经长久以来孜孜不倦地致力于论坛打假,最终身心俱疲无果而终。不管作为朋友,还是论坛的会员,我对她的这种执着和认真,除了敬佩,更多的是痛惜和无奈。打假对于网络来说,真的是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问题。网络的特殊性决定了论坛打假注定是一个悲壮而无功的结局。东篱论坛以用“首发”的依据来判断是否原创,你觉得有意义吗?“4、“即便提供了首发地址,如果当初首发的时候用的名字是“张三”,又怎么证明我不是“随意摘抄”呢?”所谓的原创,首发处必是最原始的时间信息吧,很好理解啊;”——是啊,有了最原始的时间信息,也不过只是证明了这篇文字最早于什么时候发在了什么地方,还能证明什么?玩儿网络的人,基本都不是固定某个名字吧,很多人都是一个地方一个名字,有的名字多得连自个儿都记不清了;就像我现在在东篱,用“绝情丹”发了一篇文字,两年之后,我在其他论坛用别的名字再发这篇文字,即便我将东篱的链接提供出来,就能证明这是我的原创吗?      我曾经搜过,我的文字就曾经被别人用别的名字转发过好多个论坛,你说,这该怎么证明这篇文字到底是谁的呢?对于这种“随意摘抄”,我只能认为我的文字有人喜欢,因为喜欢,才会取用,除此之外,我该怎么想才不被气死?呵呵。      如果说文字可以用提供首发来证明,那么翻唱呢?谁能证明这个声音就是我的而不是我从网上下载的别人的翻唱?即便我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儿,又能证明什么呢?      说这些,并不是否定东篱论坛,更不是认为你们做得不对。尊重和鼓励原创,打击“盗版”和“假冒伪劣”的初衷和情怀是值得敬佩和尊重的,但方式和方法是不是值得商榷呢?唐吉坷德的行为很勇敢也很壮烈,但这个英雄是不是很令人叹息呢?      所谓的信任是互相的,这没错。大家来东篱并在东篱发帖,这就是对论坛的最基本的信任和认可;“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”,东篱对会员应该是欢迎和宽容,一旦发现你是“伪原创”,立马除之,绝不姑息手软,而不应该是以怀疑的眼光对待朋友。最简单的道理,客人带着礼物来你家,你是不是要先怀疑你这礼物的来路?是不是需要客人证明这礼物是你自己做的还是从商场顺来的?法律上有“疑罪从无”和“无罪推定”的说法,不能因为被告人没有或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被告人有罪。      我在东篱没什么朋友,唯一的朋友就是“风中的回忆”,也是他,我才知道了东篱,但这厮最近忙得很,压根儿就没搭理过我。其他要说就算是“小九妹”和“魔力哥”了。九妹在别的论坛互相知道,但没有什么过多交往,仅是互相回帖而已,在东篱,她也是听到我的声音才知道是我的。她是个很尽职尽责的版主,认真而热情。“魔力哥”更不用说,别看称兄道弟的,也仅仅是在东篱才认识。感谢他们对我的关注和支持,真心感谢。       对于东篱,我没有任何特殊的关系,就是一名普通的会员。       我来东篱仅仅几天,发了几首歌儿和一点儿文字,没有更多的权限。无论是文字还是回复,我自认是得体的,除了回复时开的一些玩笑,可能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,——我没想让所有人都接受,——我认为我没有任何的“傲气冲天”和“自带光环”,我不知道怎么会给人留下这个印象。感谢对我如此评价的人,让我知道我居然有如此强大气场,此时,我才真正有了些小小的傲气和自得。呵呵。       网络如江湖,大家聚在一起玩儿的就是个开心,其他并不重要。没有办法真正去证明的东西,何必要苦苦揪住不放?人家兴致勃勃来到你家,你却要提供礼物的来路证明;来的都是客,和气能生财;伤了客人的心,店家又能得到什么?       当下很流行“模仿秀”,有人模仿刘德华已经到了出神入化几可乱真的地步,但模仿终究只是模仿,刘德华只有一个,谁也代替不了天王的光华。没见过几个本尊跟模仿秀打官司的,无非博大家一乐而已。刘天王也不需要去证明我才是本尊。一首歌儿一出戏,赝品再逼真,终究代替不了真品,又能怎么样?!如果为了打假,逼着天王去自证,岂不贻笑大方?      江湖自有江湖的道义,游戏也有游戏的规则,没有规矩不成方圆。但没有一家的规矩敢说天衣无缝的,国家法律如此神圣,不也在听取各方意见不断修订完善?我无意质疑东篱的坛规,我只是提出自己的看法。合则聚,不合则分,道一声珍重,各走各路就是。      简单一事儿,弄得如此复杂;百忙之中,拉拉杂杂说了这些。不针对任何人,就事论事。论坛论坛,没有“论”,哪来“坛”!很久没“论”了,一时兴起,说多了些,就此打住。有意商榷探讨者,可以继续,如果我有时间的话。      再次感谢所有关注和支持我的人,谢谢你们!!

绝情丹 发表于 2020-1-16 16:19

元素 发表于 2020-1-16 15:47
三少,一认真就输了。

所谓人与自然?先适应自然,先生存,而后才能去改变自然,论坛也是如此。


谢谢元素。
我不是认真的人,尤其对一些不值得认真的人和事儿,认真是跟自个儿过不去。
我无意去改变什么,也不会轻易为了谁去改变。我的文字搁置与删除都无所谓,反正我写过了,你看不看跟我有毛关系,呵呵。有的字儿我随手写完自个儿都不留存底稿的。
正是因为我有这个能力,所以我从不会因为质疑而影响心境。
我喜欢你是你得有让我喜欢的地方,这好比恋爱,爱我所爱无怨无悔,不代表就得死皮赖脸为爱低到尘埃里。
只有相识没有打。两个好人不一定是一对好恋人,没有谁对谁错,道不同不相谋,互道珍重说再见就是。天涯何处无芳草,何必单恋一枝花,呵呵。
再次感谢元素,祝佳节快乐!顺便说一句,你的诗无论是不是首发,我都很喜欢,呵呵。

城光寨主 发表于 2020-1-16 17:23

水区不接受此类可能的纠纷贴,问题可去站务区解决。
本贴锁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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